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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止血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时间:2024-05-18 20:51: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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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止血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生物止血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陆续收到一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部分产品进行分类界定的请示。现将生物止血膜等21种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生物止血膜:由生物材料壳聚糖配以聚乙烯醇、明胶及甘油制成。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自动快速输血输液加压器:通过对加压袋施加压力的方式,使软包装输血袋或输液袋中的液体快速输送。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细菌内毒素分析仪:用于检测人体血液、尿液、脑脊液及腹水等的细菌内毒素含量。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纯氧饱和医疗装置:常压下用于缺血、缺氧性病人的治疗。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吸脂针:用于抽吸皮下脂肪。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六、脑科吸引管:用于脑外科手术吸取患者的体液。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七、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电极: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八、生化分析仪配套用试剂(异柠檬酸脱氢酶试剂盒、谷氨酸脱氧酶试剂盒、胆碱酯酶试剂盒、亮氨酸氨基肽酶试剂盒、碱性氢酶酸试剂盒、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试剂盒、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试剂盒、谷氨酰基转移酶试剂盒、碱性磷酸酶试剂盒、胆固醇试剂盒、甘油三脂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试剂盒):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九、妇科白带涂片检查染色液: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体细胞快速染色液:由亚甲蓝、曙红及高锰酸钾等制成,用于体外组织细胞染色。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一、氧化电位水生成器:用于制取消毒用水。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十二、手动压力推进穿耳器、耳针:用于在健康人的耳朵上打孔,便于佩戴耳环。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三、铜银离子水产生器:用于产生铜银离子水。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四、失禁床垫:用作尿失禁的日常护理。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五、输液用手部固定器:用于输液患者的手部固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六、多功能洁身便座:用于便后温水清洗、烘干。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七、模拟定位床配套用激光灯: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十八、牙面涂剂:含有人体可吸收的钙和磷酸盐的供局部使用的木馏油,主要由木馏油起作用,用于牙科手术后使用或有高度龋齿风险的病人预防龋齿。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应作为药品或化妆品管理。

  十九、臭氧化橄榄胶:由橄榄油和臭氧反应产生橄榄胶,用于治疗蚊虫咬伤、皮症、湿症、疱症等,主要由橄榄胶起作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应作为药品或化妆品管理。

  二十、气体接口:医院设备吊臂的配件,用作中心供氧系统连接到医疗设备的转接口。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一、充气升温装置:与病人用保温毯配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上述凡界定为医疗器械的产品,从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日



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政府令第153号



  《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评价与审查,以加强财政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目的,科学合理地核定投资支出的财政职能管理行为。
  第三条 财政投资评审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效益性的原则。
  财政投资评审是项目管理、预算安排、投资控制的重要措施,既要压减支出、节约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按预算执行,也要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规范、高效,切实提高投资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 市、县(市、区)财政局是财政投资评审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具体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投资评审有关工作。
  第五条 财政投资项目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确定评审机构:
  (一)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评审;
  (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评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由县(市、区)政府规定;
  (三)市级财政性资金与县级及以下地方财政性资金配套的投资项目评审,市级投资达到和超过50%的,由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市级投资不到50%的,由县(市、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负责评审,评审结果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四)国家、省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财政投资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具体实施评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进行评审,所需业务经费列入被评审项目建设成本或列入财政预算。
  社会中介机构的选择,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织指挥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

第二章 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评审。财政性资金是指:
  (一)一般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
  (三)预算外资金;
  (四)政府融资;
  (五)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建设项目建设的资金;
  (六)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
  (七)其他政府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装饰装修、信息网络建设等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其他投资项目是指大型机械设备购置、大宗材料采购、大型修缮,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收储、征地拆迁等投资项目。
  第八条 财政投资评审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对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前期立项、预(概)算、项目实施、决(结)算等进行全过程评审;
  (二)对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前期立项、预(概)算、工程变更、决(结)算等进行单项评审;
  (三)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专项评审。
  第九条 政府确定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参加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决策、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过程,提前介入,跟踪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指派工作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出具评审意见,为工程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初步的评审意见后,应征求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工程组织指挥机构的意见,有异议的双方协商处理,有重大异议的报政府研究决定。

第三章 建设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提出拟建设的项目后,应通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以及项目建设的规模、标准和内容进行评审,提出投资概(预)算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报政府研究决策建设项目时,项目的规模、标准和内容以及投资概算等应以财政投资评审意见为依据之一。
  建设项目报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时,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性资金的,应附有财政投资评审意见。经评审或政府研究确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作为该项目财政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三条 项目立项后,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将立项批复等资料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控制价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安排项目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工程建设投资管理进行评审把关,重点核实工程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及时出具建设工程资金拨付评审意见,为资金拨付做好服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招投标内容组织实施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施工方式以及其它实质性工程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先进行投资评审,重大变更报工程组织指挥机构或政府研究时,必须附有财政投资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竣工图纸、结算资料、设计变更及有关合同资料等,对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拨付工程结算价款、资产移交的依据,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 其他投资项目评审

  第十六条 大型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进行政府采购时,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采购清单、预算控制价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政府采购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大型修缮项目(包括市政维护、城市园林更新绿化等项目),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或报政府研究时,应当进行投资评审,评审意见作为财政部门安排预算或政府研究决策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征地拆迁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和政府投融资平台收储土地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对土地投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意见作为财政部门拨付收储成本资金和土地定价小组研究拟定出让底价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预、决算情况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和财政决算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评审任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并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评审,履行下列义务:
  (一)及时提供财政投资评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过程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财政投资项目,应评审而不评审,或未按评审意见实施,造成投资浪费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报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投资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投资评审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2 月1日起施行。



法律硕士论文如何做外文参考文献

施尚达


  现在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在硕士论文写作中能有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甚至强制规定要作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尽管这种强制作注释的做法一直是我们批判甚至嘲笑的对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章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主要是英文参考文献)能够有效地提升您论文的质量与品位,至少在形式上会比较美观,能够使您的论文顺利地通过甚至评优。但是外文文献浩瀚如烟,到底怎么做外文参考文献呢?法律硕士论文网提供如下一些参考性意见,供硕士生朋友们参考借鉴:
1、从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首先可以结合论文的主题来寻找外文文献,这种方法在本质上就是从主题出发寻找资料,只不过目标是外文资料。例如,您写的论文是关于“电脑犯罪”的,那么你搜索的外文关键可以是“Computer Crime”或者“Cyber Crime”。
2、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做法和上述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方法与技巧基本相同,只不过设定的检索词多一些而已。一个论题下会有很多关键词,因此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例如,您的论文主题是“刑讯逼供”,这个主题下又“刑事证据”“非法证据”等关键词,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这样的话,检索的面将更大,能够寻找到更多的外文资料。
3、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
  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是一种捷径。例如您写的论文主题是“绿色采购”,那么您可以购买一些关于“绿色采购”的学术专著,这些专著中肯定包含很多外文文献,您可以直接拿来作为自己的外文注释。当然,严格来说,这样的方法是不规范的,因为这种学术态度不严谨。当然这是捷径,您可以采用一下,想必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附:
1、外文文献查找的技术手段。
  查找外文资料可以进入一些专业的数据库,如Heinonline等。当然如果您没有进入这些数据库的权限,那么我们教你一种简单的办法,进入谷歌,输入:“英文关键词(空格)pdf”就可以查找到很多pdf文档,一般都是外国人写的期刊文献。我们演示一下上文提到的关键词“cyber crime”。我们进入谷歌检索“ cyber crime pdf”,我们会发现1-100个检索结果几乎全是关于cyber crime的外文文献。那么多外文文献够你用了吧。那么这些文献质量怎么样吗?我们下载第一个结果看看,题目是“Cyber Crime . . . and Punishment?—Archaic Laws Threaten Global Information”,是Mcconnell International于2000年发布的,一共有10页。这个文献的质量应该说是很不错的。
2、外文文献查找的注意点。
  外文文献查找中也要注意,有些主题是没有外文文献的,不是什么东西都有外文文献的,中国人研究的一些东西外国人根本不感兴趣。我们遇到一个同学,他要写“集体林权”,他要找外文资料。外国,例如美国有集体林权吗?恐怕没有的,人家法治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你要找关于集体林权的外文文献你去朝鲜和古巴找吧。这些国家不是法治国家,也没有人研究法律,哪里的外文文献?所以说,找外文文献也是要有悟性的,要有学术敏感度的,不然是找不到的。
3、外文资料的数量。
  外文资料不用太多,5个就可以,多一些的话不要超过10个。我们以前遇到一个学生,他的论文50个注释全是外文,受到了学院老师的一致表扬。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必要,太崇洋媚外了,正如毛主席说的“言必称希腊”。
  相信阅读本文后,查找外文资料对您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本教程对您有用吗?希望您能将反馈意见告诉我们,联系邮箱master@lawpass.cn,真诚期待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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